(19)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 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 号 202210999450.0
(22)申请日 2022.08.19
(71)申请人 上海船舶工艺研究所 (中国船舶集
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地址 200032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 南二路851
号
(72)发明人 饶靖 董亮 黄敏健 韩涛
徐自俯 郄金波 谢子明
(74)专利代理 机构 上海世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
公司 31320
专利代理师 王佳妮
(51)Int.Cl.
G06Q 10/06(2012.01)
G06Q 10/10(2012.01)
(54)发明名称
一种船企研发设计 完整性评估方法
(57)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
方法, 其特征在于, 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 根据
合同签约时船型研发设计状态, 对建造项目进行
分类; 步骤S2) 根据建造项目类型、 批次、 批量, 对
订单进行分类; 步骤S3) 根据船 企设计能力, 对船
企进行分类; 步骤S4) 根据船企订单批次, 建立该
船企研发设计状态完整性评估的数学模型; 步骤
S5) 根据船企类型以及该船企的订单分类、 订单
批次情况, 制定该船企合同签约时研发设计状态
完整性评估标准; 本发明整合船企设计能力分
类、 建造项目分类以及批次、 批量因素, 从船企能
力和负荷两个维度, 客观准确评估 船企设计状态
完整性, 有效促进船企提升建造合同签约时的研
发设计技 术状态完整性。
权利要求书2页 说明书5页 附图1页
CN 115392679 A
2022.11.25
CN 115392679 A
1.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方法, 其特 征在于, 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根据合同签约时船 型研发设计 状态, 对建造项目进行分类;
步骤S2)根据建造项目类型、 批次、 批量, 对订单进行分类;
步骤S3)根据船企设计能力, 对船企进行分类;
步骤S4)根据船企订单批次, 建立该 船企研发设计 状态完整性评估的数 学模型;
步骤S5)根据船企类型以及该船企的订单分类、 订单批次情况, 制定该船企合同签约时
研发设计 状态完整性评估标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S1
中, 建造项目分为实船储备项目、 设计储备项目和新 开发项目;
实船储备项目为基于已建造或正在建造实船的跟随项目, 或相同船型面向不同船东、
入不同船级社 的项目, 或在有建造业绩船 的基础上作局部优化升级的项目, 或以合同约定
生效日为 终点前推五年内有同型船生产设计或建造交付业绩的项目, 实船储备项目具有从
水池试验到生产设计完整的技 术信息;
设计储备项目为船企或设计院所基于对市场预测新设计开发的船型或在母型船基础
上战略升级 船型, 造船合同签约时设计深度达基本 设计, 完成阶段性水池试验, 主 船体结构
强度规范计算和 局部强度有限元分析, 结构设计具 备送审条件;
新开发项目为实船储备和设计储备以外的项目, 造船合同签约时设计深度处于方案设
计或合同设计阶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S2
中, 订单分为A、 B、 C三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A类订单:
单一批次批量 为2艘及以上的实船储备项目;
签约后可在2个月内完成主 要机电设备采购, 单一批次批量大于4艘的设计储备项目;
签约后可在4个月内完成主 要机电设备采购, 单一批次批量大于 6艘的新开发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B类订单:
除A类订单外的实船储备项目;
签约后可在3个月内完成主 要机电设备采购, 单一批次批量少于4艘的设计储备项目;
签约后可在4个月内完成主要机电设备采购合同签约, 单一批次批量4~6艘的新开发
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 C类订单:
除A、 B类订单外的设计储备项目;
除B类订单外的新 开发项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S2
中, 订单、 批次和批量定义 为:
由船东母公司出资打造含有实船和选择船、 数量在1艘及以上的船舶建造合同为订单,
订单数以D表示;
一份订单中船舶技术状态保持一致视为一批次, 一份订单中船舶技术状态有明示差异
的视为多批次, 批次数量 根据技术状态差异的数量决定, 批次数以P表示;
每批次的船舶艘数为批量, 艘数包 含实船和待生效船 数目, 批量数以L表示。权 利 要 求 书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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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S2
中, 同一船东母公司在不同时间段对同一船 型下单, 视为不同订单;
若造船合同履行期内出现订单取消情况, 继续在建船后续工程的项目仍视为独立订
单, 反之按规定进行核减。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S2
中, 已生效手持订单发生造船合同规定的修改事项, 技术状态发生变更引起船价、 交付期调
整的, 作为独立批次进行 管理, 以上批次变化 不改变订单的结构类型。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S3
中, 根据企业是否具备新船型/船型自主开发能力、 独立完成新船型/主建船型详细设计和
生产设计的能力、 以及专业 技术人员数量 等因素将船企分为 I类、 II类和III类;
I类企业具备新船型自主开发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60人, 具备独立完成新船
型详细设计和生产设计的能力, 从事详细设计及生产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50
人;
II类企业具备船型开发能力, 可对本企业主建船型开展船型优化升级设计, 专业技术
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 可独立完成升级船型的详细设计和生产设计, 从事详细设计及生产
设计的专业 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 0人;
III类企业不具备船型独立开发能力, 详细设计依靠外部力量完成, 自主承担生产设
计。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S4
中, 船企合同签约时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的数 学模型为:
评估函数
其中, PA、 PB、 PC分别代表企业A、 B、 C类订单批次总数, Pz代表手持订单总批次数。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船企研发设计完整性评估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S5
中, 针对不同船企类型, 根据F1、 F2、 F3值所处的范围, 确 定船企合同签约时研发设计完整性
的评估标准;
对于I类企业, A类+B类订单批次占比达80%以上且B类占比小于50%为优, A类+B类订
单批次占比达80%以上且B类占比达 50%以上为良, C类订单批次占比超20%的为 一般;
对于II类企业: A类+B类订单批次占比达90%以上且B类占比小于40%为优, A类+B类订
单批次占比达90%以上且B类占比达40%以上为良, C类订单批次占比超10%的为 一般;
对于III类企业: A类+B类订单批次占比达100%且B类占比小于30%为优, A类+B 类订
单批次占比达10 0%以上且B类占比达 30%以上为良, C类订单批次占比超0%的为 一般。权 利 要 求 书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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