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 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 号 202210911716.1
(22)申请日 2022.07.28
(71)申请人 中国标准 化研究院
地址 100191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 号
(72)发明人 许潇文 冯蕾 钱学文 刘霞
满鑫 宋林霖 张媛 李莹
逄锦山 郑培
(74)专利代理 机构 成都宏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
所(普通合伙) 51337
专利代理师 钟隆辉
(51)Int.Cl.
G06F 21/62(2013.01)
G06F 21/60(2013.01)
G06F 21/64(2013.01)
G06Q 10/10(2012.01)G06Q 50/26(2012.01)
(54)发明名称
一种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57)摘要
本发明公布了一种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包括市民进行业务办理的电子政务操作终端, 用
于存储市民账户数字证书和传递业务处理动作
的政务处理中心, 以及基于区块链 技术存储市民
个人隐私信息和政务文件的分层式政务数据中
心, 每一级单位之间建立共享数据资源池, 通过
区块链对该资源池进行市民隐私安全的保护和
监管, 该资源池 数据基于区块链实现共同维护和
利用, 在使用该资源池中数据时, 授权相应的节
点调取所需数据进行处理, 减少隐私数据的流转
过程, 在流转的过程中保证数据的可用性, 隐私
数据流转过程处于加密或隔离状态。 在提高市民
个人隐私安全的同时, 利用区块链的技术直接进
行部门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 实现数据的快
速、 安全共享。
权利要求书2页 说明书5页 附图4页
CN 115238313 A
2022.10.25
CN 115238313 A
1.一种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其特征在于, 包括电子政务操作终端和电子政务操作
系统;
所述电子政务操作终端包括机体(1)、 摄像头(2)、 反光镜(3)、 显示屏(4)、 书写区(5)、
读卡区(6)和书写笔(7); 所述机体(1)顶 面顶端位置中部设有摄像头(2); 所述摄像头(2)右
侧连接有反光镜(3); 所述显示屏(4)设置在机体(1)顶面中部位置; 所述书写区(5)位于显
示屏(4)右下方, 上侧设有书写笔(7)和放置书写笔(7)的凹槽; 所述读卡区(6)设置于显示
屏(4)左下 方;
电子政务操作系统包括政务处理中心和政务数据中心; 所述政务处理中心包括CA管理
机构、 验证机构和申请机构; 所述政务数据中心为分布式区块链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政务隐私保护
装置的使用;
注册: 通过本电子政务操作终端完成信 息收集, 向政务处理中心申请个人数字证书, 政
务处理中心的CA管理机构验证并发行数字证书, 同时将私钥与对象进 行绑定后通过终端返
还给对象; 所述电子政务操作终端使用用户的私钥对对 象隐私信息进行加密, 加密后 发送
到政务数据中心进行存 储;
办理业务: 用户登录完成后终端自动采集数据, 将数据进行计算后加密并与对象的数
字证书进 行打包发送给政务处理中心, 所述政务处理中心的CA管 理机构验证用户登录的真
实性; 完成真实性验证后, 对象进行业务办理操作, 终端向政务处理中心发送操作申请, 政
务处理中心向政务数据中心发送授权申请, 政务数据中心收到授权后, 对对 象信息进行调
用, 完成后记录 。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政务数据中心为多
层结构; 最底层场景为设立在具体政府机构内的电子政务保护装置, 多个具体政府机构的
政务数据中心上链后相互对接起来, 构成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的政务数据中心, 多个乡镇
行政单位的政务数据中心上链后相互对接起来, 构成一个县市级的政务数据中心, 多个县
市级政务数据构成一个省级的政务数据中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 电子政务 隐私保护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政务数据中心, 同
层级的政务数据中心之 间不能查看同层级的政务数据, 仅支持同层级政务数据中心之 间的
数据调用, 高层级政务数据中心可以查阅直属 低层级政务数据中心的数据且不能查阅非直
属低层级政务数据中心的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政务数据中心为基
于区块链设置的系统网络, 主要负责网络中信息的记录、 存储、 验证和传播, 区块链是建立
在传播机制、 验证机制和存储机制 基础上的一个分布式系统, 政务数据中心与区块链不同
的是, 整个网络 设有有中心 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 但保留了区块链的优点, 任何节点 都有机
会参与当前层级总 账的记录和验证, 将计算结果广播发送给其他节点, 且任一节点的损坏
或者退出都不会影响系统的运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政务操作终端
可以采集该对象身份信息、 人脸信息以及身份 证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政务操作终端
的对隐私信息的加密, 采用SM2非对称加密算法、 SM 3摘要算法对隐私信息进行加密。权 利 要 求 书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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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115238313 A
2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政务处理中心的CA
管理机构, 当目标对象为市民时, 将生成的私钥返回给用户自己储存; 当目标对象为政府机
构时, 将生成的私钥返回给当前政 府机构的直属上层机构。权 利 要 求 书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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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11523831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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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一种电子政务隐私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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