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 人民共和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 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 号 202111634036.1
(22)申请日 2021.12.2 9
(71)申请人 成都市青柠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610000 四川省成 都市高新区世纪城
路1129号7栋1单 元1楼1号
(72)发明人 刘志明
(51)Int.Cl.
G06Q 30/00(2012.01)
G06Q 10/10(2012.01)
H04L 61/10(2022.01)
(54)发明名称
一种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57)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
统, 包括合作商管理系统、 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和
设备监控系统; 合作商管理系统用于录入合作商
的基础信息, 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设备信息录
入模块, 设备所有权管理模块; 设备监控系统包
括设备激活模块, IP地址获取模块和设备串货判
断模块, 用于持续获取设备的实际安装地址, 获
取设备对应的合作商的代理区域, 判断实际安装
地址与合作商的代理区域是否一致。 本发明通过
持续获得大屏设备在使用状态下的IP地址, 对IP
地址解析获得大屏设备的安装区域, 进行比对后
判断大屏设备是否发生串货行为。 本发明的管理
系统能够准确的定位每个设备的安装位置, 能够
对每个大屏设备进行监控, 准确度高。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4页
CN 114386989 A
2022.04.22
CN 114386989 A
1.一种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其特征在于, 包括合作商管理系统、 设备信 息管理系
统和设备监控系统;
合作商管理系统用于录入合作商的基础信 息, 并在录入时设定每个合作商的代理区域
和管理权限, 所有合作商的代理区域 不重叠;
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包括:
设备信息 录入模块, 将入库的所有设备录入设备基本信息, 并设定唯一的P SN编码;
设备所有权管理模块, 用于编辑设备的所有权;
设备监控系统包括:
设备激活模块, 用于获取设备的PSN编码, 判断当前PSN编码所代表的设备是否入库, 若
判断为入库设备, 则对应设备被激活;
IP地址获取模块, 用于接收已激活设备的IP地址, 对IP地址进行解析, 判断设备的实际
安装地址;
设备串货判断模块, 用于持续获取设备的实 际安装地址, 获取设备对应的合作商的代
理区域, 判断实际安装地址与合作商的代理区域是否一 致:
若一致则判断为 正常安装;
若不一致则生成一次异常安装信息, 判断异常安装信息的出现次数是否超过阈值, 并
在超过阈值后生成报警信息, 认定设备串货;
设备异常处 理模块, 用于在设备被认定为串货时锁定设备禁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其特征在于: 所述合作商的基础信 息
包括合作商姓名、 添加日期、 状态、 设备 数量和有效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其特征在于: 所述合作商的代理区域
按照省级 行政区域进 行划分, 同一省 级行政区域内至多赋予一名合作商 具有代理权限和管
理权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查询模块, 所述
查询单元包括合作商查询 子模块和设备查询 子模块, 合作商查询 子模块用于查询合作商,
设备查询子模块用于查询设备。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其特 征在于, 合作商管理系统包括:
合作商信息 录入模块, 用于 录入合作商的基础信息;
合作商编辑模块, 用于新增、 删除或者变更合作商;
合作商代理权限模块, 用于设定合作商的代理权限。
6.合作商设备管理模块, 用于归集该合作商所有权下的所有设备, 并获取对应设备的
管理权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其特征在于: 所述设备信 息录入模块
还用于新增或者删除设备, 并在新增设备是录入设备基本信息, 所述设备基本信息包括设
备型号、 设备入库时间和设备质保时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其特征在于: 所述设备监控系统还包
括现场确认录入模块, 用于人工现场确认设备是否正常安装, 并将确认信息人工录入后消
除报警信息 。权 利 要 求 书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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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114386989 A
2一种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商品管理系统, 具体涉及到一种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现代商品销售管理体系中, 经销权是商品重要的管理权限; 对于产品生产或者销
售方来说, 一般都是通过多级 经销商进 行分销产品的。 例如, 销售厂家 一般根据较大的行政
区域设置每个经销商的经销区域, 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家、 省份或者片区设定经销区域。
在同一经销区域内, 仅允许一家经销商 进行分销, 由该 经销商进行二次分销。
[0003]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商品销 售模式, 主要是由于不同区域的产品价格或者销售政
策不相同, 为了保护每个经销商的销售环节不受到影响, 一般不允许当地经销商向其他经
销区域进行二次分销或者销售, 即需要防止串货的情况 出现。
[0004]CN201810010645.1中公开了一种防串货处理方法、 防串货处理装置以及可读存储
介质, 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目标区域对应的设备信息列表, 并基于所述设备信息列表确定存在串货行为
的设备数量; 判断所述设备数量与预设阈值的大小关系, 以确定所述 目标区域是否处于串
货状态; 当所述设备数量大于所述预设阈值时, 确定所述目标区域处于串货 状态, 并获取预
设反馈指令发送至处于串货状态的设备, 以控制所述处于串货状态的设备进入待处理状
态。
[0005]上述专利中通过获取设备物流码来判断是否串货, 且专利的说明书第79段也记载
到: 实际的产品销售过程中, 用户在A地购买了产品, 但是自己的家在B地区, 进而设备的物
流信息将最 终出现在B地区, 这种情况下该专利中即将其判断为串货 。 由于上述情形是有 可
能发生的, 因此上述专利对发生串货的设备数量进行了监控, 通过判断发生串货的数量与
阈值进行比较, 进 而判断经销商是否发生串货。
[0006]由于设备往往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这种方法不能够最终确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区
域, 不能够判断设备在使用过程时是否实际发生串货, 究其原因, 上述专利比较适用于对销
售过程中的设备是否串货进行监控, 其产品的销售对 象大多为家庭用户, 其需要对销售地
是否发生串货进行监控, 并不需要对使用状态进行监控, 即不需要确定设备最终的使用位
置或者区域。
[0007]本发明的大屏设备的使用场景与现有技术不相同, 大屏设备是一种具有较大显示
屏的视频语音播放设备, 其类似于液晶电视机, 其能够连接网络后进 行视频播放。 大屏设备
主要应用于商业场所, 例如3D私人影院、 茶坊或者休闲场所; 然而 上述商业场所与 家庭用户
有显著性的区别, 家庭用户在购买设备时厂家一般不会记录或者得知家庭用户的详细地
址, 商业场所的用户在 购买大屏设备时需要通过系统录入地址信息 。
[0008]若采用CN201810010645.1中公开的方法, 也能够得知大屏设备的物流信息, 通过
物流订单的送达信息得知设备被接收, 获取接收的地址信息, 进而判断设备是否串货。 但
是, 该专利不能够知晓设备的最终安装位置, 无法得知大屏设备是否在收货后发生了转移,说 明 书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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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114386989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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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一种大屏设备防串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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