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
CCSB41
1402
大同市地方标准
DB1402/T28—2024
动物诊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报批稿)
2024-06-19发布 2024-06-19实施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02/T28—2024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大同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大同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TS/TC0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小军、庞尔亮、吴日峰、刘军、周丽伟、石建中、郭宇、张明辉、冯学慧、
李连平。
DB1402/T28—2024
1动物诊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诊疗机构消毒相关术语、动物诊疗机构消毒要求、消毒剂要求、诊室消毒、手术
室消毒、剖检室消毒、住院部消毒、免疫室、输液室消毒、废弃物处理室消毒、工作人员消毒、消毒操
作要求、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工作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诊疗机构消毒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
《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公共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毒
消毒是清除或杀灭动物体表面和外部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或其它有害微生物,使之达到无害化
的程度。
3.2
灭菌
杀菌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3
动物诊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的规定,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从事动物免疫、
诊断、治疗活动的单位。
4动物诊疗机构消毒要求
4.1动物诊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制定科学、合理、易操作的消毒、灭菌制度与规范化操作程
序,并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程序。
4.2动物诊疗机构中从事消毒、灭菌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消毒、灭菌的基本知识与
技能。
4.3动物诊疗机构应为从事消毒、灭菌工作的人员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
4.4动物诊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消毒工作检查与消毒效果监测。
4.5动物诊疗机构应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DB1402-T28-2024 动物诊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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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07-20 04:48:08上传分享